2020-2021学年人文与传播学院宣传中心稿件发送管理办法

撰稿:人文与传播学院宣传中心 编辑:宣传中心 唐慎言 发布时间: 2021-03-10



  为规范人文与传播学院院网与公众号稿件的发送管理,学院宣传平台接收及发送稿件按照稿件来源分为以下几个流程:


1.老师供稿:

由老师自行供稿的稿件,统一汇总到宣传中心指导老师处备份审核后,由相关部门发送。发送给宣传中心的稿件视为该老师默认稿件的正确性与可发性。在制作公众号推文时,最后编辑的效果须经得供稿老师与宣传中心指导老师的审核后方可发送。


2.学生组织供稿:

学生组织供稿要求由对接组织干部或组织指导老师进行投稿,稿件完整,内容清晰,健康向上,涉及党团信息务必思想内容把好关。投稿先注明撰稿与摄影(个人与组织名义皆可)。投稿至宣传中心的稿件请由指导老师把关,投至宣传中心处则视为该组织及指导老师默认稿件的正确性与可发性。由于稿件投稿时间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发稿时间由宣传中心进行把控,如对发稿时间有所要求,可提前与宣传中心对接人员进行沟通。原则上下午下班时间后,当天不接收新的稿件。在制作公众号推文时,最后编辑的效果须经得相关组织或者单位与宣传中心指导老师的审核后方可发送


3.邀请传心采访报道

如组织或单位需要宣传中心的部门人员进行采访报道,需至少提前2-3天报至宣传中心负责主任处,在采访报道后,所采用的稿件需要经由宣传中心指导老师审核,之后由对接干部转接给组织或者单位进行信息确认,请相关组织或单位务必认真审核,回复给宣传中心的稿件视为该组织及及指导老师默认稿件的正确性与可发性。在制作公众号推文时,最后编辑的效果须经得相关组织或者单位与宣传中心指导老师的审核后方可发送。


   注:稿件在投递至宣传中心后默认为投稿人允许稿件在人文与传播学院院网及公众号平台进行发送,宣传中心有权根据稿件内容实行单平台发送或投递至嘉庚学院院网,如有特殊要求,可以与对接人员进行沟通说明。


人文与传播学院宣传中心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