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 编辑: 发布时间: 2016-11-17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
二师兄奖学金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表达汉语言文学专业校友对于母系的感恩之情,激励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子在学术、文学创作、公益活动等方面全方位发展,树立中文学子优秀的大学生形象,特设置“二师兄奖励金”以表彰。“二师兄”取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中文系第二届毕业生,特说明。
第二条 本奖学金由2008届人文与传播学院汉语言文学校友集资提供,为期10年,奖励金额为每次3000元。同时由2008届校友代表负责“二师兄奖励金”的运作和管理。
第二章 奖励范围及条件
第三条 本奖励金的奖励对象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四条 每学年奖励一名,在校期间不得重复参评。
第五条 奖励条件
(一)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道德品质良好;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积极参加院系、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在学术、公益、文学创作、社会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正面宣传中文学子形象,所取得成果或先进事迹产生较大的公众影响力。
第三章评审流程
第六条 成立由来自分院团委、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教师代表和2008届汉语言文学专业校友会三方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统筹二师兄奖励金的评审工作。
第七条 评审流程:
(一)人文与传播学院团委发布“二师兄奖励金”的评选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
材料包括:
①《“二师兄奖励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奖励证书或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③参赛活动情况说明,其中包括活动或比赛的规格、层次、主办单位和影响力等;
(二)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三) 人文与传播学院对获奖学生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第八条“二师兄奖励金”于每年4月份报名,5月份评审,6月份颁奖。
第九条 每年校庆期间组织颁奖,由校友代表向奖励金获得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章程自2013年3月起开始执行。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二师兄奖励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