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系学生党支部关于学生党员的考核办法(试行版)

撰稿: 编辑: 发布时间: 2016-11-17


为更好地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学生党员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的积极性,督促他们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新闻传播系学生党支部根据党章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制订了本考核办法。
   本办法针对学生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政治素质、专业学习、行为规范、活动参与、群众基础等方面,制定了较详细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主要分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支部评议四个层次进行。

考核目的
 
    一、便于党支部掌握学生党员的情况,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并帮助其克服改正。如发现重大问题,在进行解决处理的同时要及时向党委汇报。
    二、督促学生党员加强专业知识和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按时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并鼓励他们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积极参加各种活动,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支部要把学生党员参加支部活动及院系活动的情况登记备案,作为今后各种评奖评优的参考资料。
 
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内容
(一)平时综合表现考核
    学生党员应严格遵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时刻接受广大同学和老师的监督。
    此项考核由学生党员所属辅导员老师通过调查和平时考核完成,以下三项考核任何一项考核不合格则平时综合考核不合格,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1、遵纪守法:支部党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如出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即为不合格。
    2、群众关系:支部党员应与同学融洽相处,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如出现打架斗殴、制造宿舍矛盾、做不利于班级团结的事情即为不合格。
    3、生活作风:不无故旷课,不迟归不归、不酗酒闹事、不做违反园区管理规定以及扰乱教学秩序的事情;一经查出即为不合格。
 
(二)学习成绩考核
    学生党员应有端正的学习态度,热爱专业学习,考核期内的学习成绩须名列班级前60%。若排名低于60%,则此项不合格。
 
(三)理论知识考核
    党员应坚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关注国家大事,不断用理论知识充实完善自我;同时要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以下两项考核任何一项考核不合格则理论知识考核不合格,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1、支部党员应按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未按时提交思想汇报者即为不合格。
    2、支部党员须服从组织安排下放到各年级各专业组织党章学习小组,全权负责党章学习小组的建设和发展;支部委员将对党章学习小组的情况进行调查考核,未完成任务以及工作不负责任者即为不合格。
 
(四)活动参与考核
    此项在整个考核内容中应占较大比重,也是反映学生党员能否在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最好体现。党支部通过学生党员平时的活动参与情况随时考核,以下情况缺一即为不合格。
    1、支部党员须参加支部要求党员必须参与的各项活动,不得找任何理由推脱。
    2、支部党员在活动中必须以主人翁的意识来积极参与,不能袖手旁观,一味坐享其成。
    3、出勤情况:每次支部举办集体活动(包括支部大会、组织生活会、支部举办的其他活动)时,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并到支部宣传委员处签到。三次迟到为一次旷会,一学期累计旷会两次及以上即为不合格。
 
二、考核方式
    采用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支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请参见附表《新闻传播系党员考核表》。
 
三、特殊情况处理
    支部党员因合理原因不能完成以上考核,需提前向党支部说明情况,否则按正常情况处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支部要求的活动时,需提前向支部书记请假,不按程序办理两次者即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评定及处理办法
 
一、考核结果评定
    四项考核均为良好者,则最终成绩为优秀;四项考核有一项(不包括一项)以上三项以下(包括三项)为良好,其他各项为合格,则最终成绩为良好;四项考核一项为良好,其他各项均为合格,最终成绩为合格;四项考核仅有一项不合格,其他各项无论是良好还是合格,最终成绩为合格;有两项以上(包括两项)考核不合格者,最终成绩不合格。
 
二、针对考核结果的处理办法
    1、对考核成绩为优秀的党员给予公开表扬,在各项评奖评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对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正式党员给予支部内通报批评,并要求其撰写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思想汇报一篇(字数3500字以上),限期改正。
    3、对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预备党员,给予支部内通报批评,并要求其撰写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思想汇报一篇(字数3500字以上),限期改正。累计两学期考核不合格者,经党支部上报党委讨论研究后,可延长其预备期。延长预备期的时间,最少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4、党支部应把每个党员的考核情况在支部备案,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党员本人。
 
考核时间
 
    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年三、四月份考核第一学期的情况,九、十月份考核第二学期的情况。
 
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本办法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新闻传播系学生党支部负责解释。 
 
 
                       新闻传播系学生党支部
200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