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首届学生会成立实施办法

撰稿: 编辑: 发布时间: 2016-11-17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首届学生会成立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成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条 为更好地完成学生会成立工作,促进学生会成员选举的规范化,保证学生会工作持续、高效的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评选工作委员会的组建
第三条 评选工作委员会需在学生会成立工作进行前组建完毕。
第四条 学生会评选工作委员会在院务会领导下,由中文系与新闻传播系辅导员、两系主席团及学生干部代表(不含此次竞聘者)组成。
 
第三章     参选资格与条件
第五条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
(一)人文与传播学院在籍大二年级以上(含大二)在校生,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职务范围包括各类学生组织中副部及以上职位)。原则上不可兼职其他学生组织主要职务。
(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突出的工作能力,善于团结同学带动群众,有服务学校、敬业奉献的精神。
(三)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四)具备全局观念,勇于创新,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细致认真,能较好完成上传下达工作。
(五)能较好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六)在校期间获得评优或奖励者优先考虑。
 
第六条 学生会部长、副部长候选人的资格条件:
(一)人文与传播学院在籍在校生,在校期间具备各类学生工作经历满半年以上。
(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突出的工作能力,善于团结同学带动群众,有服务学校、敬业奉献的精神。
(三)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四)勇于创新,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细致认真。
(五)能较好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六)在校期间获得评优或奖励者优先考虑。
 
第四章     成员选举程序
第七条 学生会成员选举工作主要步骤:材料提交——资格审查——竞选面试——试用期考核—--名单公示
 
第八条 主席团竞选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提交报名表
(1)参选者必须诚实认真地填写报名表上的所有项目。
(2)获得评优或奖励者须提供所获奖项的证书复印件。
2、提交竞职规划书
阐述对竞选职位的认识和岗位设想,客观分析评价自身综合能力。
【二】资格审查阶段
评选委员会对竞选者进行资格审查,一经查实有不符合条件者立即取消其竞选资格。
【三】竞选阶段
   1.第一轮面试
评选工作委员会成立评委会,采用多对一面试形式,考核竞选者的语言表达、岗位设想等综合能力确定入围候选人。
2.复试
(1)入围候选人进行公开演讲,现场陈述个人的竞争优势或竞选理念。
(2)接受观众嘉宾和评委现场提问,评委会根据竞选成绩和综合表现确定主席团人员
3.试用期考核
由评选工作委员会对主席团名单进行公示,经过为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确定主席团具体职务人选,公布正式名单。
【四公示阶段
公示竞聘结果,公示时间为三天。
 
第九条     正副部长选举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提交报名表
(1)参选者必须诚实认真地填写报名表上的所有项目。
(2)获得评优或奖励者须提供所获奖项的证书复印件。
2、提交竞职规划书
阐述对竞选职位的认识和岗位设想,客观分析评价自身综合能力。
【二】资格审查阶段
评选委员会对竞选者进行资格审查,一经查实有不符合条件者立即取消其竞选资格。
【三】竞选阶段
   1.第一轮面试
评选工作委员会成立评委会,采用多对一面试形式,考核竞选者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岗位设想等综合素质确定入围候选人。
2.复试
(1)入围候选人进行公开演讲,现场陈述个人的竞争优势或竞选理念。
(2)接受观众嘉宾和评委现场提问,评委会根据竞选成绩和综合表现确定各部门正副部候选人。
3.试用期考核
由评选工作委员会对各部门正副部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经过的为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确定各部门正副部具体人选,公布正式名单。
【四公示阶段
公示竞聘结果,公示时间为三天。
 
第五章 选举时间
第十条 选举时间暂定2010年5月。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人文与传播学院评选工作委员会、学生会负责对本办法进行解释。评选工作委员会有权根据选举过程中产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合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