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关于寝室卫生检查相关条例

撰稿: 编辑: 发布时间: 2016-11-17


为了给同学营造一个干净、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中文系将以系为单位开展寝室卫生检查工作。请各个宿舍按照卫生检查的各项标准清扫、整理并保持好各自宿舍卫生。详细内容如下:

一、检查安排及相关补充
     原则上每两周检查一次,由中文系生活管理小组成员执行该项工作,时间定于周日15:30—17:00。在检查时间内,各个寝室必须有人留守,否则记为0分。每次检查后将按分数高低评出最优宿舍与最差宿舍,结果将作为本学期综合素质测评的评比依据,请各宿舍引起足够重视,积极配合卫检人员的工作。如遇到检查时不开门的宿舍,超过3次给予通告批评。
注:a.卫检成绩于周一公示于各园区公告栏上,系网站也将同时公示其结果,如有疑问请于周二前向相关负责人提出。
     b.卫检后由宿舍代表进行当面确认并签字。
     c.中文系学生会生管部保留对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二、评分说明
a. 宿舍中如只有一个本系学生,则只检查室内项目,对该项目进行计分,最后根据同等类型宿舍评优。
b.宿舍中如有2-3人是系内学生,则进行全部项目的检查(包括室内、阳台、门窗、卫生间),进行计分,最后折算成百分制进行评比。
c. 其余4人宿舍按正常评分标准给予评分。
d.卫检最差宿舍只生成于95分以下宿舍,95分以上宿舍不参与最差宿舍评比。
e. 最优宿舍每人加0.2μ,最差宿舍每人扣0.2μ。
f. 每人因最优宿舍加的μ值不得超过1μ,如有超出则按1μ算。
注:卫生检查的对象只限于本系大一、大二、大三的学生宿舍。
三、评分细则
1、室内卫生情况(总45分)
a.地面清洁(5分)    
b.鞋子摆放整齐(3分)    
c.地面上的物品摆放有序(5分)
d.桌面(书桌)整洁,物品摆放整齐(2分× 4)   
e.书架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3 分× 4)
f.床面上被子 . 枕头叠放整齐;杂物摆放整齐(3分× 4)
注:a.卫检时,若地上有水洼或较多头发丝,则予以适当扣分。
b.卫检时务必把床帘拉开,供卫检人员检查,并且卫检时床上不得有人,若不配合,则予零分计算。
2.    阳台卫生情况(总20 分)
a. 地面清洁(5分)       
b. 水槽清洁(5分)    
c. 地面上的物品摆放有序(5分)
d. 大理石台上物品摆放有序(5分)
注:若两寝室相通,则阳台以水池中线为界。
3.     门窗卫生情况(总10分)
a.  铁门干净(2分)      
b.  阳台门及其玻璃干净(3分)        
c. 窗户玻璃干净(2分)
d. 窗台(内外两侧)干净且物品摆放整齐(3分)
4.    卫生间卫生情况(总10分)
a. 注意通风(2分)  
b. 地面清洁(3分) 
c.  物品摆放整齐(2分)  
d. 便池干净(3分)
5.   总观印象评分(总15分)
a.    是否私拉电线    
b. 是否使用违章电器    
c. 是否饲养宠物(龟、鱼除外)    
d.   是否配合卫检    
e. 总体印象
注:a. 室内衣物乱放、乱挂;椅子杂乱摆放;行李架上物品随意摆放等给予适当的扣分。
    b. 如有查到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及饲养宠物的情况,除卫检零分外,还将统一通报,超过三次则直接上报系里或学工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