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部规章制度

撰稿: 编辑: 发布时间: 2016-11-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文体部是在系学生工作处指导下,系学生会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文体部宗旨:丰富校园生活,增强文体运动氛围,活跃大学生课余文体活动,磨练学生的身体和意志,开展各项文体竞赛及相关活动,加强同学间的友谊和团结,使全院同学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大学生。
 
第二章基本职责
第三条:广泛了解广大同学对院学生会文体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情况并根据需要开展相应的活动。
第四条:组织篮球,足球及其他类型的体育活动和歌舞,晚会等各种文艺晚会。
第五条:开展文体运动的宣传活动,提高同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增强文体活动的影响力。
第六条:培训一批技术人员和裁判,增强比赛的可观性,公正性,提高学生体育专业素质。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文体部的人员组成:文体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
第八条:部长的权利和义务:
①   文体部部长全面的主持本部的日常工作,对外代表本部参加各种相关会议,行使部长职权。
②   应实际工作需要,部长有权招收干事协助其工作。
③   部长有权召开系学生会文体部干部联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下达有关指示。
④   部长有开展本部活动的义务。
⑤   部长必须遵守院学生会章程,有服从安排、维护院学生会团结的义务。
第九条:副部长的权利与义务:
①   副部长有组织策划开展大型文体活动的权利。
②   副部长有协助部长开展活动及组织协调活动的义务。
③   副部长主持干部联席会议,干事会议,作好会议记录。
④   副部长必须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使文体部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第十条:干事的权利和义务:
①   干事有参加文体部有关会议和各类活动及提议工作方案、讨论工作计划的权利。
②   干事必须遵守文体部章程,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维护本部团结的义务。
③   干事有服从文体部领导开展活动的义务。
④   干事应该具有很高的工作热情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第四章工作原则
第十一条:团结协作原则。继承发扬系学生会的团结互助精神,协助学生会其他部的工作。
第十二条:实事求是原则。一切应从同学们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工作中充分考虑同学们的需求,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为同学们做实事。
第十三条:制定文体部年度的工作计划,认真、积极的开展学习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服从主席团的统筹安排,并积极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五章附件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系学生会文体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章程从2007年11月起实施。
 
制度:
1、 认真对待各项工作,严格要求自己。
2、 定周三为例会的时间,20:00开会,每两周开一次。
3、 干事需按例会时间准时开会,若有事,必须提前与部长请假,无故旷会三次,则做退部处理。
4、 开会是应相互尊重,不能打闹嬉戏,不能讨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影响会议的秩序。
5、 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公平对待每一个人。
6、 大型文艺活动和体育比赛,文体部全体干事以及正副部要全体到场,积极参与者综合测评分适当增加。
7、 分配给每人的工作,例会时要汇报工作情况以及进程,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8、 篮球、足球赛事由各经理负责联系,并至少在比赛前4天通知文体部正副部,并通知球员做好准备。大型活动我部会提前通知主席团以及各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