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 编辑: 发布时间: 2016-11-17
撰稿:石婷茜 编辑:宣传中心 吴依婷 2015-10-17
10月16日中午12:30,我院辩论队在经管楼举办了2015级新生辩论赛冠亚军争夺赛,比赛特邀通识部李艳林老师、前辩论队队长王静姝、副队长赵凌和王皓然为评委。这次双方围绕“反恐行动中,应当/不应当使用刑讯”的辩题展开辩论。开篇立论环节中,在2分30秒的时间里正方一辩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刑讯在侦查恐怖活动中的有效性,并且强调了使用刑讯手段的对象是极可能造成极大社会危害的恐怖分子,一针见血,简洁扼要。而反方则从嫌疑恐怖分子的人权,国际法案的颁布,社会道德和法制文明的角度剖析了刑讯的不合理性,有理有据,使人信服.
比赛继续进行,进入质询阶段,质询阶段气氛热烈。首先由正方二辩发问,咄咄逼人,接二连三的问题一度使反方应答选手哑口无言,正方接着更是旁征博引,气势如虹,首占上风;反方则针对刑侦的合法性发问,紧紧捉牢人权问题,从而反驳正方的刑讯合法论。正方避重就轻,聪明的转移了对人权与国权孰轻孰重的讨论,以刑讯手段获取情报的快捷性,低成本的优点,并以炸弹理论作设,以911事件作例,压制对方。双方辩手针尖麦芒,你来我往,现场气氛逐渐升温。在质询小结阶段,正方三辩给出的“鼓励刑侦在反恐行动中的应用,但绝不滥用!”的言论铿锵有力,言简意骇。反方三辩不甘示弱,侃侃而谈,观点鲜明,赛场中注重礼仪,个人表现出彩。
比赛进入总结陈词环节。正反双方四辩思路清晰,重申了各自的观点。李艳林老师对本次辩论赛做了精彩的点评,她指出了双方的优点和不足,并且给出对应的指导。最后,由李老师宣布,正方以优秀的综合表现获得最终的胜利,本场最佳辩手为反方三辩。
摄影:陈盛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