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文协会“文者杯”无主题征文获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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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编辑: 发布时间: 2016-11-16
依稀大明宫
好久没有再重温那诗一般美丽的忧愁了,就连曾经缠绵如惜的长相守,厚重的,也被记忆蒙上了一层灰尘。早已忘却了,曾几何时,我忧伤地决定逃离这个美的牢笼,带着割不断、理还乱的纷杂思绪离开这个充斥着无尽的、歇斯底里的、欲望的牢笼。记忆里,只有雨,漫天无尽的大雨,冲刷着我一样孤独的心情。
大明宫,残垣断壁中无处不遗留着盛唐无际的光艳下抹不去的哀伤。仿佛被命运注定了轮回,被历史判定了消亡。轻抚着宫殿上靛青的方砖,遥想着千年前那些浮回在它身边的悲欢,抬起头,太平仿佛依然站在那里……分不清手中的方砖是否还是当年荣耀的负载,只知道,倘或不小心地捧住,太平就会一去不回。直到今天,我已经身在千里之外,团团被包围在南国湿热的风霜之下,记忆里依旧还是抹不去大明宫难以修复的坍圮。漫步在离开大明宫的路上,往日夕阳的余辉历历在目。即使那年的长安早已不再,岁月依然夺不走那片土地上孕育着的生灵。他们天生的骨子里就带有汉唐沉淀的荣耀,就连那炽热的柏油的蒸汽里,都蕴含着独一无二的香气。回想起那天固执的游戏,不禁担心,当年的太平是否与我一样,一样的焦躁是否也曾经荡漾在她春一样的面容上。就是在那个夜晚,那个让我饱尝了钻心的悲辛与深沉的抚爱的白昼过后的夜晚,我决定再也不读盛唐,再也不踏进长安……不是因为恨,是不忍,是悲辛。一潭重水,太深沉,唯恐被那压抑了情思的涟漪,猛然间掀翻这一池放肆的春情,太汹涌……那晚的雨,直到今天仍不能忘却,不能忘却那每一滴溢满了哀思的泪珠。
太天真。当太平扑到张易之怀里的那一霎那,我就该醒悟。这太天真。压抑岂是感情的桎梏?只有一时偷欢,才会流落到被弃忘的境地,成为记忆难以背负的蜕。只是一个不小心,耳边就又回响起了那首《死亡》。然而,随之而来的,正是我所恐惧的——恐惧之中又孕育着新生的希望,就这样交织着,缠绕着,把我层层包裹。七年过去了,原来,一切都不曾变化……
喜欢伴随着悠远的乐声书写心情,喜欢像一个贪婪的蚕蛹吮吸在轮回的琴箫上。七年的成长,让我从哀伤于“长相守”的不能而转性于“死亡”的沉静——沉寂得像空气里必不可少的温存,一丝丝,一缕缕,悄无声息地熔尽我们自以为是的坚强;像妙龄少女柔润、幼滑的雪肤在一层层地暴露我们内心的脆弱于大千世界,她揉捏着、抚慰着,任由我们心里的泪水滋养她滑嫩的肌肤。《死亡》再一次的响起让我回到了七年前,再回到大明宫秀丽的宫闱,又见到太平骄傲地站在空旷却又高峻的宫殿上,孤寂地怅惘。死亡,大明宫……
幸福不是天上的浮云,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拥有它的幸运。一个女人,她可以美丽,可以聪慧,可以富有;不济,她可以心地善良,可以不畏付出,不计回报;再不济,哪怕她平庸笨拙,仍可以抱定信念,坚守一生;而最悲惨的,不是一无所有,恰恰是同时拥有这一切幸运!不,这不是幸运,是不幸,极大的不幸。
太平就是这样的不幸,甚至于一个选择的余地都不能属于她。天生的优越扼杀了她本以为唾手可得的幸福,留给她的只是一个诺大的空房间,一座日益老旧的水镜。薛绍浸满迂腐的软弱,张易之不计后果的贪婪;李隆基令人恐惧的痴恋,薛崇谏果断决绝的护援;父兄们饱含血泪的哀怨,母亲高不可攀的权断;朝臣们深寄希望的企盼,大唐无边锦秀的河山……
呼唤太平……
一个驸马,一个男宠,一样明亮灿烂的面容,宛如春天里最亮丽的阳光;一个正人君子的典范,一个丑恶魔鬼的化身。一样刻骨铭心的印记,烙刻在太平凄冷寂寞的生命里……
夜晚,熙熙攘攘的京都长安;街头,人声鼎沸的上元灯节;人群中,迷路哭泣的太平公主。一切,顺理成章。幼小的太平寻找着挽救她生命的昆仑奴,却不知,此时此刻正有一份令她日后痛彻心肺的爱情在静静地等候她的开启。面具被掀开,一张明媚的面孔,照亮的不仅仅是太平回家的道路,还有日后那苦风凄雨的爱情。也是这张脸,在失去青梅竹马的爱妻,不得不履行那不能选择的婚约后,变得狰狞,恐怖,冷漠,铁一般地闪着寒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当他意识到自己的感情已经不可抑制的偏向太平的时候,这张脸扭曲着,痛苦着,挣扎在自己设下的陷阱里。直到有一天,锐利的剑峰刺穿他的心脏……一切归于平静。死是他最好的结局,他的悲剧结束了;死也是他最无奈的结局,在不能理性地解决爱情四伏的危机之时,选择永远退出这场斗智斗勇的比拼是于他而言最好的结局。然而,太平的悲剧开始了,或者,在掀开面具的那一刹那,悲剧就已经在襁褓中萌动……
一样的长安,一样的闹市街头,只是白昼交替了夜晚。张易之,苍白,孤傲,冷漠,与薛绍并无二致。锦秀台上,旁若无人地弹奏着《长相守》,卓绝的琴技越发超脱了他潇洒的身形。曲终,起身,抱琴,离去。猛然,回首在太平呼唤他的一瞬间。俊俏的面容,眉梢上扬,迷离的眼神,满是冷漠。如果不是嘴角那一丝笑意,任谁都不会怀疑这张脸背后竟包藏着种种诡秘的心机。纵然他没有薛绍的忠贞,却一样在最初就奠定了太平悲剧的收尾。张易之毫不满足地以男宠的身份填充着他欲望的沟壑,而太平却想从一个男宠身上寻找那失落已久的爱情。也许她只是想追寻一个早已逝去的影子,但业已成型的阴谋却丝毫不给她机会……张易之心中的沟壑埋葬了他自己,太平却永远也追不回那个早已不属于她的美丽泡沫了。一件血红的大氅,被剑直贯而出,鲜血喷涌,气息凝滞。几缕发丝垂到面前,面容苍白依旧,直至死,依然保持着那激动乃至癫狂的神色。只是个男宠,他的欲望,并非来自于对大唐江山的强烈愿望,甚至可以说江山令他毫无兴趣,他要的只是征服权力的快感。
“我必须说,公主。您的悲伤使我的心灵感到同样的痛苦。您害怕了,害怕自己又一次坠入爱情。您正在怂恿自己,让对昨晚上背叛过去爱情的懊悔,来摧毁眼前唾手可得的幸福。您在回避自己的感情。我想这是连薛绍都不愿看到的结果……公主,爱是您的自由。再一次的恋爱并不意味着对过去的背叛。除了长相守之外,爱情其实有着世间最丰富的形式。关键在于哪种令您真正感到快乐……薛绍不懂得这一点,所以他在伤害您的同时也令自己饱尝了痛苦,最终只能以死来解脱……您既然已经把长相守打碎了,那就让它碎了吧。”
一个能够在晃晃白日也同样孕育着鬼蜮伎俩的男宠,却天生这一副睿智。爱情恐怕并不需要付出长时间的痛苦,更不必用一生去守望一份回忆。抽出身来,投入到全新的幸福中去,以仿佛是第一次参与的好奇与激情去感受一份新的温暖,一份全新的体验——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能长久地保存初恋的新鲜?隐忍并不意味着僵硬地接受悲苦。它真正的含义在于理解,化解悲苦,化为快乐,就像天空中风雨过后的绚烂彩虹……
彩虹,彩虹……纵然她演绎了世间最优美的色彩,也无法改变那一束清风的命运。她的骄傲给了她不可触及的高贵。高贵,只可仰望的遗憾。不可否认,她是美的,与生俱来的美丽凝聚了自然——这位优秀的母亲全部的智慧和疼爱。她的短暂、空灵、玄虚,正是她美丽的秘密,这是那七彩的光辉远远不能比拟的骄傲——一个必不可少的秘密。
如是爱情,如是太平。
我问你:什么是爱情?是孤独的羁旅客无助时企盼的相濡以沫,还是寂聊的流浪人深夜里期望的温情抚慰?是一晌贪欢的享乐,还是相守白头的扶持?是流星一闪而过的绚烂,还是细水日夜穿流的平淡……
爱情,多少人试图去定义她。这就像幼时母亲许诺给我一道彩虹,不论如何紧攥双手,依然只有一片回忆。爱情,源自身心的巨大孤独——一个任何人都无法摆脱的诅咒,来自上古最原始的惩罚,千年不断。她是一种需求,内心深处的追寻。是我们必然会经历的,由年龄增长所承载的,无一幸免的命运。没有人可以阻止对她的想念。哪怕只是一枕黄粱,却浸透了年轻繁复的幻想。多么神奇啊,我们的生命。她营造了一片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美丽花园,那里有抚慰我们的春天……
爱情,归于身心的相互依偎——一个包括爱情的所有感情的最终结局。她是人类一切需求的皈依,是我们在历经无数繁华,阅尽人生沧桑之后的必然归宿。这是生命,作为宇宙中最神奇的物质存在的终极意义。她平息了一切天马行空的浮躁,将人性的美丑、善恶最终都导引到一亭陈旧、灰暗的破败长椅上,夕阳余晖,落霞晚影,白首鹤发,两相依偎……
爱情,就是这样的虚无、缥缈,幽灵般地徘徊在巨大的孤独与依偎的满足之间,俏皮地玩笑着我们战战兢兢的心。她是个永远不会被捉到的,藏在离奇角落的顽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从我们与生俱来,无法摆脱的人性的欲望中吮吸着生存的精华,孜孜不倦。欲望,孤独,爱情……太虚空。热恋中疯狂的灵魂说他们拥有了爱情,失恋中崩溃的幻影说他们丧失了爱情,太虚空。拥有的,只有快乐;丧失的,依旧是快乐。这来源于欲望是否得到了满足——精神或肉体是否依然空虚。我们只能说,现实的快乐是狂欢的资本,至于她背后是什么,谁又明白……
张易之经典的理论不是关于爱情的阐释,那是生活最现实的体验,是寻找快乐的方式。急功近利,却真实可行。我们的生命,不是为了爱情而存在,爱情,不应成为支配她成长的负累。人生,可以没有爱情,但快乐却必不可少。隐忍可以带领我们进入一个全新的幸福天堂,但那里却不一定生活着爱情。迷醉的快乐天堂不应因为爱情,这种彩虹般的精致美丽而关闭它金碧辉煌的大门;不应因为坚守,这种歇斯底里的劳苦折磨而错失它唾手可得的愉悦。爱情,是不同于快乐的空灵感情,她的美,正在于那一片精卫似的坚守。正是这份坚守,让她越发的刻骨铭心,在回忆的无尽痛苦中,增进着她日益变化的全新形式;在迷离的彷徨意识中,滋养着她日益神奇的原始魅力。
“太平……过来,把手给我!爱上你是我一生最大的幸福,也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我早就知道,可我不愿承认也不敢承认……现在懂了,我们根本就不可能……这么些年,支撑我的只是盼望中的美好生活,因为我爱你,而且是真诚的。公主,请相信我……现在想想,真希望那年武三思真的闯进你的府里,我就能为了保护你而和他拼,拼死了更好。起码……希望是完整的……可现在,连希望都……太平,我如果活下去,我们有……希望吗?”
当武攸嗣蜷缩地消逝在房间的角落里,我只有眼泪。一个男人,一分坚守,简单的俗话,深切的关怀,这一切,平淡得就像他并州老家的炊饼。没有野菜馄饨的浪漫念想,没有宫廷御宴的豪情壮志,只有一份干巴巴的实在,充斥在他卑微、懦弱的生命里。一分坚守,成就了一个小人物伟大的爱情,即使是心如止水的太平也无法抑制眼中泛滥的泪水。这一份平淡的守候微不足道了他全部的愚蠢和鲁莽,也为我们满怀歉疚而感动的泪水提供了充足的理由。
一个女人,一生劳苦,等的,也就是这些……
谁能否认太平的完美?
她的美正凝聚在那错误的、对于爱情的执着——一个达观人生的错误,却成就了完美爱情的幸福。如果这份守候是一种偏执,那么这份偏执就是维纳斯充满无数幻想的断臂——它完美了太平近乎神圣的爱情,渺小了那些超乎爱情之外的人生意义。一个女人,以她最为平凡的热情,不计后果,飞蛾扑火一般地牺牲了她原本拥有的,令人惊羡的快乐生活,只是为了,只是为了留下一个美丽的念想。一个念想,一条高塔上垂吊的荆棘……这就是一个女人贪婪而又简单的欲望,生的欲望……
欲望,大明宫……
大明宫的坍圮恐怕是源于大唐那无法承受的强烈欲望吧——一颗颗顽强的火种,埋藏在众人冰山一样的外表下,冲动在那一张张骄傲、孤寂的面容背后。就这样,等待爆发……
大明宫。如果她没有感情,就不会终于融化在那一场场欲望的大火之中——高宗寂寞深沉的怀柔,武媚冷峻高傲的残酷,李隆基不可抑制的企盼,薛崇谏一生不变的守候……当合欢手握木梳,绝望地控诉着爱人浓烈、决绝的鲜血……
长安月下
一壶清酒一束桃花
心如烛光
渴望在幻想中点亮
一想起你
我已经开始疯狂
长相守它是啊
面具下的明媚
明媚后隐蔽的诗啊
无缘感悟
你像迎送花香的风啊
无辜而自由
我像闻到迷香的蜂啊
爱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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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天空不死
如果天空不死
它瓦蓝的目光里该有着怎样的惆怅
它的清淡温柔
该像一首小令
低吟在某个江南女子的唇畔
如果天空不死
云儿会说着棉花糖一样柔软的方言
舞动着雪白的泡泡裙
如果天空不死
烟花愿意牺牲自己
用短暂的灿烂明亮蓝黑的底色
如果天空不死
星星会愉快地眨眼
宛若一盏盏古典的风灯
散发着某个消失的朝代的意境
如果天空不死
月光会象薄荷糖一般
清凉天空深沉的心灵
如果天空不死
孩子
你要记住
生命的底色叫蔚蓝
如果天空不死
孩子
你要仰望
因为厚重的乌云上方
有一种夺目
叫阳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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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太冗长 未必有结果
青春打烊时间到
初中是很老旧的教学楼,红砖灰瓦,据说最适合谈恋爱。但是这样的房子待久了就会生倦,很多时候齐齐就在臂弯里慢慢的睡过去,睡醒之后张望着路过的情侣,心想谈恋爱能有什么好下场,但是日久见真情阴差阳错真有几对结婚了也说不定。
初一的齐齐什么模样,牙齿小小的,一粒粒的,大米一样,只是没有老鼠来爱呢。一尺六的腰围和几乎可以忽略不记的胸围,太平公主,衣服控,有明黄色的篮球背心和彩虹八角帽。书包里放着卷了角的《女友》和皱了边的心事,抑或永远的寄不出去的情书和连女友都不能透露的心事。
那样的年纪里,喜欢是那么纯粹,有是那么简单:数不清的网球王子,灌篮高手,龙马以及流川枫。可是如果齐齐是赤木晴子,她一定选择樱木花道。红头发也好,无厘头也好,很扯很夸张的男生,却比那个冷冷的家伙更有安全感。如果樱木说自己是运动健将,篮球天才就是自恋,那么那个一张扑克脸的家伙,是不是变态到连自己都不爱?
从齐齐遇到那两个家伙起,“滴”的一声响,青春打烊时间到。多年之后齐齐偶然翻到一个二流写手的杂志:“幸福是个游乐场,除了你,谁也不能让她打烊。”莫名其妙的,齐齐的眼泪就掉下来了。
一切都好,只缺烦恼
初中的教室比高中时的宽敞,窗棂放进调皮的阳光,阴雨天时,大雨进不了屋来,趴在窗台哭泣。第一次和赵说话是赵的课桌前,转学生齐齐好奇的问赵的名字,谁知男生红了脸,翻开课本给齐齐看扉页。“赵郭?”齐齐还没来得及问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名字,周围已是笑声一片。有人起哄:“转学生哎,语文好差,明明是赵淳么,怎么会是郭。”
咬紧下嘴唇的齐齐语文怎么会差,交过一次习作后就被辅导员爽快的指定写墙报的专栏。待到下一次班主任驾临,欣赏之余向班长询问文章作者,那小子回头一瞄:“朱自清写的吧。”周围的人又一次很大方的笑弯了腰。
齐齐佩服数学脑子,就像数学脑子的班长大人佩服齐齐的大脑构造一样。青春,正是那个时候,男男女女既不会生涩隔膜,也不会过于敏感,稍一走近就会起流言。于是齐齐可以帮班长大人补习古诗词,物理考试之前班长大人也挽起袖子为齐齐讲那些永远搞不懂的压强和电路。运气好的话,五分的诗词默写班长大人可以蒙到一半分数,而习题册上的例题会有一两道出现在物理试卷上。齐齐叫他班长大人,他喊齐齐女才子,日子如窗外的天气,风轻云淡心旷神怡。
彼时赵就坐在齐齐后排,昔日的不苟言笑渐渐被齐齐同化,两人头碰头在一起听歌,闲扯。
那段日子里王菲总在齐齐的耳机里清唱着寂寞,九月里,平淡无聊,一切都好,只缺烦恼。那么,没有烦恼的青春,是不是不算真正的活过,我们都不怕爱错,就怕没爱过。
爱情是个难题,却又不能幸免
初二的孩子们刚刚学着打扮,反正是寄宿制,齐齐咬牙私自买下一双高跟鞋,不带回家,在学校小心风纪纠察就好。当时必然不懂GRX,连森达或者百丽都是奢侈,牛仔裙,上身要明黄或者橄榄绿。手里提着便利店的大包小裹,脚下的高跟鞋自己也说不清是五厘米还是八厘米,反正有高度,就足够出位。
走到教学楼下,人群急哄哄的涌上来,都是踩点上课的人,谁也慢不起。齐齐心里一急,踩到了草坪里,刚浇过水的草皮连同淤泥没收了齐齐的鞋跟。穿着短裙的齐齐尴尬的站在人群里,进退两难。一个人走过来,低下身子,托住齐齐的脚。他颈后细碎的发尾渐成齐齐心中的一片柔软,在每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来。尽管当时她笑得几乎抽筋:“班长大人,这是你应该做的,别指望我谢谢你。”
找不到他抽过的半支烟,总有他用过的圆珠笔,齐齐绷直了腰背,做了初次犯案的小偷,用战利品在手心的爱情线上密密麻麻没的写下了班长大人的名字,LW,LW,LW。汗水晕开的笔迹仍然是美丽的回忆,尽管那年的当红小生谢霆锋出演了《半支烟》,而舒淇的《玻璃之城》已经过气了。
掌心的感情线,是不可泄露的天机,但是字迹蔓延到日记本上,赵用圆珠笔也能轻易撬开:“我知道了哦。”大男生说话乱用语气词多恶心,可是他的表情,为什么有一丝异样。当时的齐齐不知道,谁能告诉她。“别生气,我们交换好了。”若干年后,齐齐已是某大学中文专业的学生,但是仍养不成写日记的习惯,她惊讶赵能把这份差事坚持成一种习惯,她也想过,这样的人是不是真的比较专一。但那毕竟是若干年之后的事了,即使齐齐在敲打键盘时想借赵的日记来回忆过去,也已经无法找到他了,齐齐只记得她交还日记本时,赵塞给她一封紫色的信。
其实赵的日记,缺了七个月的内容,这些内容就在借给齐齐的那本日记本上,它被撕碎,扔到垃圾桶里焚烧,像终于惨不忍睹的回忆一样。
其实我们同病相怜,始终得不到成全
林夕和黄伟文都爱亦舒,亦舒觉得自己很幸福还是很无奈。但如果林夕爱亦舒,亦舒却钟情黄伟文,是不是更是一出狗血悲剧。齐齐听惯了林夕的词,感谢芭比不会老,伊莎贝没有脱稿,数学作业依旧按时交给赵,但漏了半拍的心跳,思维已经提前脱稿。
非典时期全部封校,齐齐好不容易弄来橘子,多跑一趟四楼送给班长大人,他笑笑,再笑笑,一直笑到眉头皱起来:“你对我好我知道,可是也应该对他更好。”齐齐不知道应该对谁更好,再问,也没有了答案。
校庆拍戏,大家早就忘记,谁是谁的香奈儿,谁是谁的模特儿。赵出演男一号,齐齐沉默的写剧本,班长大人要参加大合唱,还要演唱花儿的《平安夜》,平安夜已到来,不用怀疑,安静的等待。只是等来等去,你等的那个人,等的是别人,戏里戏外,我都不是你的女主角,和你演不来对手戏,演技再好,只怕我不欣赏。如果欣赏,唱歌的人也是在戏台,我在看戏你在表演,你越认真我越沦陷,其实我们同病相怜,始终得不到成全。
齐齐的剧本里,赵是唯一的正牌王子,在华丽的女一号和朴实的女二号之间辗转徘徊,最终女一号赢得王子骑着白马,一切的一切似乎都那么顺理成章。高跟鞋事件后,齐齐越发明白素颜的好,越发不想要那王子,觉得还不如自己骑上白马比较靠谱,那个年代其实听王菲的初中生不算多,大家都喜欢会打扮会发嗲的蔡依林,《骑士精神》唱了一遍又一遍,看骑士的忠贞不畏惧邪恶的眼神,可是要唱多久才能转到《说爱你》呢?就像单恋多久,那个人才会变成你的Mr Right。
齐齐只知道赵去找过班长大人,说了什么,她不想知道,这两个人已经成了不断压送到心里的气流,将少女的心,吹的膨胀欲破。齐齐只是觉得赵不应该喜欢她,他应该找个公主,锦衣配华服,那种女生最适合携手演出一场华丽奔放的青春大戏,像齐齐这种,应是台下最佳观众。当时那个写手才刚出道不久,下笔还很小心:“我的破牛仔裤怎么和你的晚礼服站在一起,我的吉他怎么和你的钢琴合奏。”
再怎么不合适,也是在一起了,流言轻轻终结了,伴着少女的叹息。
你以为说了再见,就真的能够不再想念么
流川枫拽拽,仙道彰可爱,木幕儒雅,连大猩猩都是一等一的有名,不是他们不好,只是当时的赤木晴子,心里只有樱木花道。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么,不需要么,需要么?齐齐答不出星爷无解的无奖问答,她只知道后来平淡的分手了,不管流言的满天飞,本来树欲静而风不止,也算是人间一景。
故事后来究竟怎么样呢?问这个问题的人真可笑,后来哪里还有什么后来呢。如果所有的故事都有结果,所有的结果又都有为什么,你说这个世界该是多让人开心,又多让人无趣。我只能告诉你,后来班长大人去了北京,赵去了韩国,齐齐到了福建,交通发达,早已没有天各一方这么美丽的词汇,却永远留着我想念你这样美丽的意境。
后来,后来就慢慢的没有后来了。因为在不爱的世界里,大家各行其是,面目可憎,谁都保护不了自己心爱的人,甚至保护不了自己,只能任由终于学会如何去爱的后来,变成一个爱人早已消失在人海的后来。
齐齐还是会想起,过去的一切,那些人事物终究远离,变成回忆。她想起班长大人一直没再长高,但165cm的女生愿意为174cm的男生穿平底鞋。她想起在超市偶遇回国的赵,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响的问候。她想起了自己青葱的年月,想起了朝天的素颜。即使喜欢的不是他,只是有他的时间,还是舍不得,就这么把你忘了。在午夜敲打着键盘想你,无视笔记本电脑的低电量警告,就在快要写完的时候,屏幕一黑,Game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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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汀庄的陈年往事
陈汀庄是一个很奇怪的地方。
一方面,居住在那里的每一个村民几乎都能识文断字,写着一手敦厚漂亮的小楷;另一方面,那里的所有人几百年来一直简单而固执的终年拾掇着每个人的几亩薄田,那里没有一个工厂,甚至没有公路通过。一方面,那里几乎每年都会走出一个重点大学的学生,他们离开贫瘠的家乡,走向北京、上海、深圳,再后来可能是纽约、伦敦、苏黎世……,另一方面,那里竟然没有一所小学,距离最近的中学也在十五里地之外。一方面,从那里走出的人不少已是身价百万,甚至上亿,他们中的某人已经久居中国福布斯榜,还有的已是厅级、部级高官,另一方面,那里却丝毫没有因为从它的怀抱走出的骄子们而变得哪怕稍微有一点繁华和浮嚣。确切地说,陈汀庄很土,很落后,它与外面的世界格格不入。在我好奇地从它的风尘沧桑中走过试图找出这些对立存在的原因后,我竟然惘然了。
陈汀庄本来叫陈家庄的。和很多中国宗族聚居的村庄一样,因为很多年前这里的人都姓陈,他们一脉祖宗传承下来。
明朝时,这个小庄子竟然出了个当朝状元,叫陈汀。陈汀过世后的几十年里,陈家庄渐渐的被称作陈汀庄,因为所有的人都称这个庄子为“状元陈汀的庄子”。
然而即使出了状元,这个庄子还是没有改变贫穷,依旧穷乡僻壤。庄子的后面就是望也望不到尽头的山,绕了很大的圈子又旋回来,将这个庄子围在了中间,只留下东南一隅一个小小的缺口,成了从这个庄子走出去的唯一出路。许是因为这一点,状元郎进了京,做了官,却没有衣锦还乡过,只是在几年后将母亲接出了这个山沟沟,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但是庄子里的百姓很多年来从来就没有淡忘过状元,他们对外都是称呼自己:我们是状元陈汀庄的人呢。老族长总是喜欢靠着泥柸的旧墙壁,晒着暖烘烘的太阳,眯缝着眼向膝下的孩子叙叙地叨叨:那陈汀,实在是脑瓜子好使啊……三岁就发了蒙,百家姓啊、三字经啊就跟着他爹背会了……他爹呢,肚子里就这么几滴墨水,很快都被儿子掏空了,觉得儿子啊,以后会有出息,就咬咬牙,凑了盘缠把孩子送进了县城李先生那儿……那李先生可是了不得吆,城里的秀才啊多半是他的学生……
类似这样的说法就以这样的方式代代流传下来。在每一代陈汀庄人的记忆里,似乎都有一个须发花白的老人,或靠在吱吱作响的旧躺椅上,或依着泥黄的土柸墙,反反复复的讲述这个故事。
状元没有让这个庄子富贵起来,但是,庄子里的人却从此有了新的想法,新的盼头。老族长凭着自己的威望求状元从山外请来了先生,从此这个庄子朗朗的读书声越来越响亮。大人们总是想啊:啥时候自己的儿子也能成状元呢?孩子们总是想:什么时候能既读书好,又有时间在草沟沟里打个滚,烧肥嫩嫩的蚂蚱吃呢?
之后的很多年里,陈汀庄迷醉在读书声、状元梦里,没什么动静。
直到一百多年后的清朝时。那里又出了两个进士。这可真是实实在在陈汀庄培养出来的进士。据说是兄弟俩,没爹没娘的,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后来也是在朝中做了大官的。然而,这两兄弟也像陈汀一样,一去不返。
陈汀庄还是那个样子,贫瘠着,宁静着。所有的人还是一样的生活,穷乏着,沉默着。
这是老奶奶讲的故事。她讲这个故事给我听得时候,是一个暖暖的冬日午后,有着微微的风,和懒懒的阳光,是北方少有的好天气。她半躺在在四十年代的旧雕花床上,靠着青灰色的麦糠枕头,花白的头发梳得一丝不乱,依稀看得出当年精致生活的痕迹。我不由得想,若是当年老奶奶没有从一片饥荒父母兄弟皆亡的陈汀庄逃奔出来,若是她没有嫁给大她二十多岁的老爷爷续弦,若是她在那个庄子也活到八十岁的高龄,她,会是什么模样?若是的事情毕竟不可想象了,年迈的老奶奶自从逃奔出来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就像状元、进士们一样。
我很想再从老奶奶已然杂乱断续的记忆里深挖关于陈汀庄的故事。张张嘴,却发现,在我神游的短暂时刻,老奶奶已经睡在暖人的阳光里了。
于是,我循着一个故事的引子去寻找它的来龙去脉。
在久无人问津的县档案室查了好久。翻阅着霉黄残缺的纸页,灰暗的文字发出腐烂的霉味。埋葬在时间里的似乎不仅仅是一个庄子的存在,一个状元两个进士的传奇,还是一段历史,一段心酸得令人想流泪的陈年旧事,还是那么多的谜,那么多的未知,那么多的疑惑。
我终于找到了那个名字:陈汀,字芷洲,清嘉靖年间状元。诸此云云。也找到了那个历史上传奇的庄子——陈家庄。是的,岁月轮转,它又被称之为陈家庄了。
我要去那里探个究竟。尽管,我并不知道我的疑惑在哪里。甚至可以说,我都不知道在我的心里是不是有疑惑。驱使我的与我想知道的一样,都说不清楚。
我从309省道下车,下车的地点是一个岔路口,路边有巨大的招牌,指明到七里河7公里。对的。陈家庄就在七里河岸。
我开始了漫长的徒步路程。
途中累得不行。所幸,遇到一辆农用三轮车,车主是个热心人,看到我背着大背包,雪白的帆布鞋上布满了黄渍渍的尘土,一脸惫懒。于是载了我一程。开车的大叔健谈的很,当我提及此行的目的地,他马上滔滔不决的讲起来。这使我又了解到许多在老奶奶那,在久远的县志上所未得的东西。
我所寻找的这个庄子是明朝永乐年间陈氏一脉从河南洛阳迁到此处。迁来时这个庄子因为在七里河的源头处就以“七里河”命了名。
这七里河也怪着呢,河里从来不生蛤蟆。夏季雨水多,附近的荷塘里水涨满了,蛤蟆呱呱的叫得烦人。只有这七里河,从来没听到过蛤蟆的叫声。这里的夏季总是碧翠繁芜,夜晚宁静而滋润。老辈人说,有个风水先生看过这河说:这河,养人呢!
这河确实养人叻。这个庄子四百多年来,出过状元,出过进士。这些年出了四十九个大学生,还有的在中央做大官呢。
说话间,时间过得似乎尤其快。我还意犹未尽,目的地却已到了。
我下了车,走在机车过去沙尘飞扬的土路上,曲曲折折,时而细若羊肠,时而山重水复疑无路,又突然宽阔起来。路边是繁芜杂生的野草。而这个庄,就在这丛生杂草中。
这是一个很寂静的村落。放眼望去除了山还是山,只有东南一隅山势渐渐低落迂回,一点也不突兀的缓缓消失了。一条清凌凌的小河也在遥远的那个方向隐没在高高的蒿草里。一切正如老奶奶描述的那样,虽然从老奶奶离开这里已是六十多年,大的风貌却没什么变化。
走近了。这是一个只有四排房屋的庄子。房屋倒也错落有序,都是依着山势平铺并排而建,大概只有七八十栋的样子。房屋多还是七八十年代的老屋。似乎几十年来再也没有新房子建起来。一色的青瓦,白灰墙上插满了玻璃碎片,是防盗贼的。一色的木门,黑漆脱落得斑驳,上面贴着褪了色,被风雨吹淋得破碎的对联。
轻轻叩开一扇门扉。开门的是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人。短短得灰白的胡子茬,带着老式的纱帽,四周围檐,像美国牛仔的那种。这个地方的老人在炎热的夏季都带这种帽子。
正是我想找的谈话对象。年纪不太老,记性倒也好。土生土长的陈家庄人,年轻时做了十多年的生产队队长,一儿一女都在外面大城市工作,难得回家一次,因此家里只有老两口,老太太瘫痪在床多年了。我笑着跟老人家开玩笑,说:“儿女都这么有本事,您可是享福了。”老人咧了咧嘴,呲出常年吸旱烟熏得黑黄的两个犹在的门牙,说道:“享什么福啊,他们都是几年不回家一次,每月寄几个钱回来,就我们老两口,要那么些钱干什么?”我一脸惊讶,“几年不回家?”这个疑问脱口而出。老人仍旧是笑着“这庄子穷啊,下了车走路过来要两个小时,儿子带着城里的媳妇回来了一次,回来了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吃饭的时候,媳妇看看桌上的饭菜一筷子也没动……把我寒碜得老脸都挂不住叻。”老人的笑敛住了,脸上的皱纹抽搐着,难受得令人心酸。我不知所措的看着老人,不知道说点什么好,做些什么好。但是他的情绪很快调整过来了,释然地笑,说:这个庄子的娃娃都这样,出去了就没有回来的。在外面发达了就把爹妈带出去,到外面享福了。像我们老两口这样没跟儿女出去的,多半是因为过惯了懒散日子,也不想叨扰儿女。其实我们做老人的没儿女在身边就整日的想啊,盼啊,可细想想,也不盼着他们回来。娃,你说他们回来干嘛呢?”末了,老人这样问我。我无言以对,目光只好逃避地转向别处。
站在老人家的门槛上,打量整个村子。丝毫看不出这里竟是个人才辈出的风水宝地。陈家庄,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反反复复,改来改去,却没能脱掉本来的而面目。这个本应迎来衣锦还乡的高官名士的地方,依旧是青灰色的小檐瓦,依旧是黑漆漆的榆木门,依旧靠一眼不知何年打的老井吃水,村妇们仍旧在七里河边经年累月日渐磨得光滑平整的青石上用棕黑色的胰子浆洗衣服,这里的农民依旧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我看像不远处的田里,这个时节生长的只有葱郁的花生,放眼望去,再没有别的作物了。
老人带我走过一所古朴的老屋,门楼上还是老式的飞檐,正中的梁上有刻得很深的小篆——之子于归。这令我蓦然间不懂起来,这话是什么意思?“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我只想到诗经中的这一句,脑海中浮现出的只是一个小巧的女子穿着玲珑的绣鞋拂开花轿的纱帘,顶着火红的盖头扶着媒人的胳臂,沿着石板路挪着碎碎的小步走进夫家的画面。
老人说,这就陈氏祠堂。听罢,又一愣。心里除了肃然起敬外,那疑惑又增了八九分。我问老人,“这字是怎么回事?”老人也是一愣,他迎着强烈的阳光抬起眼,右手遮在额前,挡了些阳光,眼睛仍是眯眯成一条小缝,想了一会儿,方讲到:这是七七年的时候,村里将被用作学堂十几年的祠堂重新翻修了一遍。当时,在这有一个待了十几年的老右派刻上去的。显然,老人没有弄明白我问的是什么。实际上,他应该也不懂“之子于归”代表的意义,更不会懂我想问的:在这样一个虽是破旧却是庄重的祠堂本应该是“家族兴旺”这种字眼怎么却被“之子于归”(姑娘出嫁的意思)四个字取代了。
不过老人后来说的话马上解了我的疑惑。老人说,当年修缮祠堂,那可多亏了陈小四。那些年,娃娃们都没学上,白天跟着爹娘到生产队干活,挣工分,晚上就跟着老右派屁股后面,听他说讲三国啊,水浒啊。这个陈小四就是其中的一个。这个孩子家里兄弟姊妹多,她排老四,底下还有三个弟妹。女娃子特聪明。老右派讲一遍的故事她就能记住,听过后就在干活休息时讲给大人们听。后来,老右派就特意栽培她,教她念书,算数。最后竟上了大学,再后来又出国了。修祠堂那会儿,她托人带回200块钱来,这祠堂才修了起来。当时,请老右派写几个字,老右派就写了这个·····
我恍然大悟,这四个厚重的小篆原来是为了纪念这段往事。但我终还是疑惑,这四个字是感慨陈汀庄的女儿离开了,就像嫁出去的姑娘再也回不来了,还是要告诉后人出去之后莫要忘记这个地方呢?
当我渐渐意识到这些疑惑已无从解答的时候已是傍晚。村子里开始炊烟袅袅。向远处延伸的黄土路上,一群少年骑车而来。他们每个人都穿着标有“宅科中学”的校服,年龄不过十四五岁的样子。校服是明亮的海蓝色,衬着他们鲜活生气的笑脸,像一阵清风一样扑面而来,给这个古老的庄子带来了许许活力。
“三爷爷”。孩子们看到老人都停下车来,喊道。
“嗯。”老人随意的应答着。又拍了拍我的肩,说:“这是城里来的大学生。”
孩子们的眼睛突然都一亮,定定的看着我。我不觉脸上一热,有种说不出的无所适从。领头的孩子首先说:“等会我们在祠堂旁边的书屋里写作业,你能来看一看么?”
我没想到山里的孩子能如此大方得体。看着他们期待的目光,便欣然答应。
于是,夜晚,在那所简陋的书屋里 ,我像一个姐姐一样跟这些小孩聊起来。
我问他们,觉得读书苦吗?
他们听到这个问题,有的低下了头,眼睛隐藏在垂下的刘海里;有的看向了窗外,外面是一弯蚀月,吊在盘虬的老榆树上,夜里的老树枝叶显出骇人的褐色,却挡不住月牙的微弱亮光。
先前领头的孩子叫陈薪。他的声音首先打破了寂静,“哪里会不苦呢?每天晚上都要念书到十一点钟,早晨四点半就起了。”作为从这个地方附近地区走出去的大学生,我自然了解这个地方升学之苦,但是听到这,我还是吃了一惊。我看着年少的他们,个个高高瘦瘦,然而,细长的小腿上凸起的小腿肚却显得健硕的不和谐。
陈薪这个孩子特别聪明,他似乎一眼看穿了我的疑惑,说:“放学回家还要帮爸妈做一些地里的活,吃过饭大家就聚到书屋里来写作业、读书。”他说完憨憨的一笑。我突然被他的这一爽朗开心的笑感动了。
自言自语道:读得这么辛苦。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几乎所有在场的孩子不约而同的抬起头,这个屋里参差不齐的响起了这句话。
我愣住了。眼睛的余光瞟到了灰白墙壁上贴着的些许字迹工整的警语——“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等等。在昏黄的灯光下,这些字迹隐在墙角的阴影里,并不显眼,却在此时猛地映入我的眼际。
从这里离开的人,几百年前的状元、进士,老奶奶、陈小四“都以模糊的面容在我头脑里飞速闪过。而坐在我面前这些孩子的脸被安在形形色色西装革履的人身上,他们的形象像从黑暗深邃的宇宙天空中乘着光年飞船驶来,冲击进入我的大脑。
我不由得问道:“想做什么样的人上人呢?”
“离开陈家庄,呃,到外面大城市去,再也不用在这里吃苦。”一个看起来很柔弱的女孩子小声说道。话音一出,所有的人都抬起了头,虔诚地看着我,就像看一个从别的世界而来的天使一般的欣羡。
我倏忽间好像明白了一些东西,一些有关这个庄子为什么会同时存在如此多的对立的东西。
踱步走出书屋,踏在厚实的土地上,我这个走惯了城市的水泥路面的外乡人竟然感到一种踏实和温暖。我仿佛感觉到老奶奶当年走过这里留下的足迹,仿佛看到了陈家庄人离开这里时的不舍与决绝。那口古井就在我的脚旁,井沿上有淡淡的青苔,雨季开始蓬勃生长,旱季又渐渐隐去。
我突然觉得,或许在老奶奶混乱的思想里,拂去岁月的尘埃和几十年的浮花浪蕊、俗世喧嚣,剩下的只是这方厚重的土地上曾经年轻的她,曾经夜夜状元入梦,焦躁地想离开这个小山村的她,只是对于决绝离开的懊悔,只是大半生挣扎于归于不归的矛盾冲突。这种“家宅俨然在,双亲皆已亡”,离而不得归的苦痛日日夜夜折磨着年迈的她,让她时不时的在清晨、黄昏或者晚上的某个瞬间想起来,叙叙地对我讲起关于陈汀庄的记忆残留。
或许,从这里回去后,我应该送老奶奶回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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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is a force of nature
一、同志电影中的那些悲剧之殇
而在那些痴缠孽缘的揪痛剧情中,似乎也有某种电流般迅速滋生的情绪,在瞬间切中我早已麻痹许久的感觉神经末梢。不为信仰,只为折服。
“Love is a force of nature,”李安在《断臂山》的预告片里如是说。
我无法想象,把这样一句话,放在一部同志电影的开头蕴含着如何的深沉。
如果,爱情在我们多数人的世界里已是如此虚空而又沉重,在同志的世界里,这些被世俗伦理所抛弃的灵魂,又如何仅用自然的力量,便维系起如此残缺不堪的爱情?
起初我无法解答。我只是依稀记得,在美国怀俄明州的西部,断臂山粗犷而细腻的背景里,一份细致而缠绵的情感在畅饮不衰的威士忌下蔓延,四面的风景被暧昧慢慢融化,酒不醉人人自醉,当狂野与眷恋无法再轻易隐藏,那爱已如潮水。我只是依稀记得,在《春光乍泄》里,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暧昧被点燃,何宝荣对黎耀辉说,“不如,我们重头来过”,爱情被无限拉长而思念被拉紧。
在同志电影里,导演总是试图让爱情来得如此自然。那瞬间的力量让他们甘愿超越性别的束缚,挑战世俗伦理的定律,在一样的身体里,寻找爱与被爱的感觉。我不知是否是这样难以忽视并且格外倔强的情感,也在瞬间切中那些才思不竭的编导们的神经末梢,一遍一遍,甘用悲剧之殇恸换来一场又一场悸动于同样身体中的演绎。
而在那些痴缠孽缘的揪痛剧情中,似乎也有某种电流般迅速滋生的情绪,在瞬间切中我早已麻痹许久的感觉神经末梢。不为信仰,只为折服。
二、顿悟于荷尔蒙之上·柏拉图的信仰与幻灭
它是爱情,却又比一般的男女之爱多了些什么,也许那是坚持,也许更多的,是一道沉沉划过心际的长叹,是一道长叹而已。
记不得从何时起,我便开始固执地相信,所谓的海誓山盟,所谓的海枯石烂,终究逃不过婚姻的七年之痒。而爱情,不过是荷尔蒙分泌后的化学反应,保质期最长不过3年,之后的年岁或是亲情的维系,或是习惯性的依赖与需要,而不论那是什么,也许唯一无法逃避的是,城中人再也感受不到初时爱情呈递的魂牵梦绕的悸跳,一丝一毫也不再有过。
而直到这时我才恍然,无论是如何的爱,也许,当你爱一个人爱到极限的时候,这个人便会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也许那会变成亲情,也许那会是更深更真的眷恋和依赖,其实,又何必去深究那是什么呢。你只需相信,那是爱,是自然的力量,是我们能够放下戒备,能够倚靠和依赖的地方。Love, is a force of nature。
我不知为何长久的困惑,会被一种本与自己不相干的情感所感悟。而我所能做的,只是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去尝试认知和了解这份禁忌之爱,不为窥私,只为那一瞬间的折服和顿悟。我开始渐渐相信,确有这么一些人,他们因天生或早年的经历而有着与多数人不同的性取向,但那不是病态,更不属异常。它是爱情,却又比一般的男女之爱多了些什么,也许那是坚持,也许更多的,是一道沉沉划过心际的长叹,是一道长叹而已。
柏拉图曾说过,真正的爱情只会存在于同性之间。他大概不会相信,上千年之后,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人仍然只信仰着这句话的另一个极端,后代繁衍的责任枷锁以及对文化传统宗教礼节的顶礼膜拜使其成为毫无争议的真理。是上帝赋予了我们最原始的男女之爱的信仰,而我们也似乎早已习惯于男欢女爱的场景,听顺了太多山盟海誓的感动,于是从久远的历史开始,这世界的多数人早已惯性地将爱情的另一面盖上孽债的封印。孽缘,虐恋,这样的字眼,如同闪着寒光的银针被生硬而决绝地刺入那些执著于同性之爱的人的骨子里,生痛不能自已。
三、那是孽恋,那是拥抱,那是沉沦,那是爱。请以爱的名义,放爱一条生路
Love is a force of nature.一句话,唇舌相触的瞬间轻轻巧巧,只是,又有多少人能懂呢?
Love is a force of nature。就在唇舌相触的瞬间,以爱的名义,放爱一条生路吧。
悲剧一幕又一幕地砸来。《逆女》中,清清因与天使“不可饶恕”的爱情而转身吻向地狱深处奈何桥畔的彼岸花,除了下一世轮回祈求月老的情牵,这段孽恋大概只能至于她残留这残忍世间的最后那句话、那个刺骨冰凉却只能沉默作答的惑:“我们并没有伤害任何人,可是他们为什么要伤害我们……”究竟是为什么?当我们对于另一个世界另一种情绪无法了解涉及过多的时候,我们有什么资格去评判它的正误与否,去为他们的爱情划定界限?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能去怀疑,爱情本无关乎性别,亦无关乎伦理。决定一切的,是自然的力量,是命定的相思。Love is a force of nature。一句话,唇舌相触的瞬间轻轻巧巧,只是,又有多少人能懂呢?
太多的人总是以本能回避这样的问题,也因此,当听到五月天用《拥抱》将这般同性的孽缘传唱得如此之美时,心里有着不小的讶异。前奏是简单的吉他音,阿信略带苍凉的声线轻轻划过耳边,却是格外动听。拥抱,也是这样的感觉吧。很简单很随意的姿势,却能让温暖传递,让心心相贴,共同悸跳。《拥抱》的词很美,但这种美是残缺而破碎的,因为从一开始,同性之爱就注定被刻入禁忌。于是,才有了《孽子》这样的同志小说,正如作者白先勇先生所说,这是“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犹自彷徨街头,无所归依的孩子们”的,月夜来临的时候,被世界所抛弃的孽子们,在夜色的掩护下相拥醉倒荷花池畔。也许那是黑暗,也许是沉沦,甚至它本身是地狱——但至少,那是他们可以暂时解脱的地方吧。
“晚风吻尽荷花叶,任我醉倒在池边。等你清楚看见我的美,月光晒干眼泪”,音乐的词很美,拥抱的姿态也格外暖人心,但似乎唯有小说里总不圆满的结局才属于这个惯于伦常的世界。而在同志的世界里,爱却仿若总是无声的。他们给不起承诺,爱在心口难开,所以,也只能拥抱吧。也许也只有在如此简单如此温暖的姿势下,那些多余的言语才显得苍白。用彼此守望的姿态,触动彼此安然的灵魂,彼此温暖彼此了解。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大爱无言吧。
一直很喜欢fall in love这个词。英国人用fall来形容遭遇爱情并且心甘情愿沉沦坠落的感觉。而纵然是世界辽阔,外面的精采那么多,在那个孤独的孽子的世界里,却总有一种执着,尽管那些勇敢而彷徨的灵魂承受更多的,是责任,是忏悔,是深入骨髓的无助和绝望。他们,才是真正堕入爱情里的吧。
所以,当有一些人已深爱成伤,感情淡薄的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怀疑,这世上还有这么一种爱,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比男女之爱来得危险而叛逆,却也来得勇敢和决绝。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尊重,去宽容这样真正活着的爱情,这样残缺的美丽。就如同张北川教授在《以生命的名义》中希冀的那样:希望看到我们都在一起能够笑着谈这个问题,希望看到这不是一个问题了,那么一天,肯定会实现的。我们都在彼此欣赏彼此的选择,我们看到了爱得到了尊重,我想,那会是非常美的时刻。
Love is a force of nature。就在唇齿相触的瞬间,以爱的名义,放爱一条生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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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途
人间四月,人间芳菲。
四月是最好的季节,但是山里的雾气总是在这个时候变得很浓,早上醒来的时候裙子边又是一大片潮湿的露水,胭脂色的一层薄纱洇成了桃红,三哥哥来叫我的时候我还在忙着拿扇子扇。他抱着胳膊站在门外说,“喜儿你可起来了。”又叫我喜儿,我已经告诉他一百遍了我的正经名字叫做杨颜喜,喜儿听起来整一个儿就是丫鬟名字,真是要命。我白白眼睛不说话,他也不出声,蹲在门口等着半天,最后才说了一句,快点,走了。
三哥哥不是我的哥哥,这个我是知道的,因为我根本没有什么大哥哥二哥哥,无端端跑出个三哥哥是怎么样也说不过去的,后来想不明白也就不想了,大概是“山哥哥”吧,三哥哥是山槐,小时候口齿不清叫错了倒也是有可能。娘从来都不和我讲这种东西,她是存心不给我弄清楚。娘说名字就应该随着高兴叫,我知道,娘那是看不起三哥哥。
换上干净利落的短衫,抓起床上的褡兜跳到门外,我拉住三哥哥的袖口:“今天要做什么?”“去学堂。”哎哎,我干吗要问呢,早就应该知道问十遍十遍都是“去学堂”,我真是弄不明白了像我们这种花妖树精的干什么要去念书。“学点圣贤道理总是有用的啊,总是有用的。”三哥哥的手暖乎乎地盖在我的头顶,我蹭了蹭只好说好。因为我讨厌姐姐们在家做女红的那个样子,虽然都是有法力的人,但是仍旧固执而满心甜蜜地一针针绣出鸳鸯龙凤,好是好,可是我不喜欢,我真真是一点也坐不住。姐姐说只要心里头有一个影子,就能好好地坐着一整天为他绣出幸福。我脑袋里没什么影子,就只好跟着三哥哥出去转悠,娘嘴上虽说着不乐意,但是我知道娘还是最喜欢我的,娘不喜欢太规矩的姑娘,说是没出息会被欺负,我听了这个话就乐得出去看东看西,但是其实我们已经足足有四个年头都在学堂了,到底还是规矩的,但不是做女红,是念书。梳个髻装成男孩模样坐在学堂,顶多让人觉得比较独立罢了,毕竟住得那么远还一日不迟地用心念书,总归是讨人喜欢,与先生同学相处亦觉亲热,没有人觉得我们身世离奇什么的。
说起来也是幸运得很,我们洱凇山的花精过了十岁就都有人形了,而且不会因为什么出太阳下雨打雷什么的变回去,据说是我们因为山里的一个姐姐修成了菩萨,才保佑着我们的。于是我们就像普通人家的小孩一样可以去念书学生意,但是娘说我们还是不能和人结婚的,娘说这个的时候三哥哥闷不吭气,我知道三哥哥喜欢那个唱戏的叫什么婉梅的,不过我可是一点也不觉得那个姑娘有什么好,姐姐说我是嫉妒,我嫉妒什么呢,我会《论语》会《中庸》,现在还一点点地学了做诗,那个婉梅拿什么跟我比?姐姐拍我的头,“还是小孩子脾气。”其实我是在想,像三哥哥这么窝囊的一个人,到最后肯定还是喜欢我的。这句话我没说。
年年芳草,叶叶梧桐。
时间慢慢过着,姐姐们一个个开始往外嫁,我最喜欢的小姐姐嫁了村里顶好的桔梗哥哥,桔梗哥哥只比我大一岁,笑起来有一点邪气的好看,但是我晓得他对姐姐一定是很好的,他说颜桐我煮了莲子凉凉你就吃,颜桐你好好坐着我给你买了一双鞋我拿出来给你……姐姐舒心地笑着看他弄这弄那,眼睛里是化不开的粘稠蜜意。
我托腮别过脸,我终于知道,原来一年一年,每一针都是值得的。
最后只剩三哥哥和我,一日比一日辛苦地念着书,妖最不合适的就是念书,太聪明的脑袋总会招人怨妒,出仕的机会就少,不过妖也没几个能看上做官的好,所以也是不怎么计较的。但是我知道三哥哥不是,说起来也只能叫做功利心了吧,他喜欢做官,他喜欢一切和名利场有关的东西,他说喜儿日后哥哥发达了就买那种装在金匣子里的胭脂水粉给你,我白他一眼,难道我就稀罕这个?他愣了一愣,低头不说话。
秋试的时间终于到了,我颠倒在榻上看《庄子》的时候三哥哥背着行囊来跟我告别,喜儿哥走了啊,你在家好好的别添乱,啊。我眨眨眼睛应了一句,继续看书。我心不在焉地拨着衣服的襟子,估摸着他已经走出三里了,我抓起前夜就收拾妥的东西往肩上一搭就奔出门,娘追出来喊我,一声比一声怨怒,我加快步子头也不回,我只是想见识一下考试的排场么,这么紧张做什么。
来到京城临近黄昏,我走到客栈门口头发已经散乱,一甩头簪花“当”一下就落地,摔得这么猛——看起来嵌着的那块绿琉璃一定是碎了,我慌忙弯腰,突然眼前递过来一只手,“姑娘小心。”这又算什么情节,姐姐都告诉过我这些家伙惯用的伎俩,于是我头也不抬地抓起我的宝贝簪子检查,“还是碎了一点,真是……”“真是什么?”“真是不走运。”我站起来,眼前的人像故事里说的一样穿着妥帖爽气的白衣服,青色头带束发:“你出远门不扮装么?”“太麻烦啦,而且很容易就被看穿,我不做那个傻事,恩,公子您要有急事可着就赶紧走,我还要一家家问客栈呢。”他侧侧身让过一个人,微笑着,“怎么脾气像男孩子一样。”然后直起身来打量一下四周,“呵,这家店挺好,且离考场偏远,应该有屋子。”“谢谢。”我跨进门里直奔柜台,果然还有两间,终于心定地坐下来叫了一碗面,回头看门口那人已经走了,当然走了啊,在这儿受你的大小姐脾气啊,我笑笑,低头吃面。
淡彩穿花,残月挂枝。
天渐渐暗下,四周弥散着清淡的烟熏气。
这实在是舒服的一家店子,后窗外是安静的河,屋瓦当中细细地生着绿色,泡白了的紫色小花寂寞地晃来晃去。我脑中空白地趴在窗口唱三哥哥教我的歌。
忽然听见外面有人喊,“姑娘您的信——”迟疑地跑去开门,小二递给我一张软宣:“鹤立花边玉,柳絮绕杨飞。”落款是柳誉煌,好难听的名字。刚想问发现小二已经走远。我踟躇着挪下楼,店堂里闹哄哄的,酒气横逸,外面站着那个白衣服的男子,杵在昏暗的街道上特别扎眼,大概这个就是柳誉煌吧,我不得不走过去打招呼。
“姑娘,冒昧了。”没等我走近他便转过身来。
“你的诗……写得不怎么样啊。”我立即切入正题,展开手里的纸,“前面那句本不是你写,后面一句也没什么文采,我也看不出来你要暗示什么……”其实我是看得出来的,“哎……你是这个柳誉煌吧。”“在下正是柳荇,小字誉煌,恭听姑娘良言。”我抬头细细打量他,脸上竟然毫无尴尬之色,他看我没有话便笑笑往下说,“姑娘你不晓得,要追求人家的诗是忙乱里写出来的,怎么会太有文采?细细琢磨好了人家早走了,空留一段没头没尾的回忆,那才遗憾。”他微笑转头,在我面前摊开手,墨玉镯子,系着红线。
我愣住。
“我的冒昧不是白说的,姑娘,我很喜欢你。”他抓起我的左手,把冰凉剔透的玉镯子放在我手里,“明天就是场期了,我也要赶考,姑娘自己保重。”他大约是练功的人吧,手脚极利索,转身就走,才一瞬工夫就已经消失在忙乱的店堂里,留下一个傻乎乎的我攥着个镯子,扔也不是,留也不是。
回到房间睡觉果然是睡不着了,皎月朗朗,我望着河水里一波一波的月影出神,怎么才头天见面就遇见这种事呢,我晓得娘担心的事情就是这样子的——她的兰花姑娘和人间的小伙子坠入爱河无法自拔,最后只好玉石俱焚。“到底逃不过这命啊”,那些老得连果子也结不出的老头子一定会这么说。脑袋里断断续续浮现着那个厚脸皮的柳荇的脸,我得承认那是我中意的模样。我辗转了半夜,决定还是明天去找到三哥哥。
清晨起来旅店几乎全空了,我安稳地坐在店堂靠窗的位子吃粥,街上熙熙攘攘全是科考的学生,有踌躇满志的青衣才俊,绸缎绫罗一脸蠢像的大少爷,久试不举满面愁苦的老头子,甚至扮成男装的犀利才女,更多的还是四面八方赶来的普通年轻人,眉头间有着朴素的胆怯和憧憬。我心不在焉地拨着盘里的酱菜,早知道我也去扮个小子考考看好了,倒也不让这几年白白流过,可是眼下这副情景,到了嫁人年纪还不会针线不会妇家道理,真是麻烦精一个,我想起娘又叹气又笑的样子,心里坠坠的,不好过。
梅诗留香,碧桃吹老。
三天考试下来都未找见三哥哥,我开始有点着急。有时候楼梯上店堂里也会遇见行色匆匆的柳荇,握着书卷与我擦身而过也不回头一瞥,我亦自尊,专心走路决不回头看他,现在真觉得他那天根本就是开玩笑。
考试考完到发榜时间是很长的,我估摸着带的银子撑不到那天了,想了半天决定还是先回家,反正三哥哥也会自己回得家来。本没几件衣服,加上两卷书,一盒脂粉,东西还是轻巧的,我扎紧包袱上的结走出门——柳荇站在门口,像所有戏剧化的情节一样,我差一点就撞上他:“你干什么啊——”我自己都听得出口气里的娇蛮。
他微笑地把我拦住:“你这一走以后我上哪里找你?”
“你的镯子我已经放在掌柜那里,你自己去取,我要回家了。”我拨开他撑在门上的手,“再见。”
“那么,我是被拒绝了?”身后长长的尾音带着点沮丧和那种去不掉的讨厌的轻佻。
“是我还没有决定,等决定了我自然找得到你。”这不是瞎说,我知道我有这个本事,但是我是不会来找他的,这个我晓得,我不做让娘为难让自己为难的事情。待他等上三两年,自然会忘记我。
“那好,颜喜,我就等着你。”
颜喜。颜喜颜喜,是我么,终于有这样一个人,叫着我的名字了,像桔梗哥哥叫姐姐的那种叫法,我在那一瞬竟然想哭出来。
“再见。”我在心里说,当我还没有爱上你的时候说再见,这是最好的了。
走到街上人还是很多,太平年月的街巷绚丽得像春天的山花一样,想起来这次好不容易来京城一趟,给娘买点东西回去吧。
像所有普通的姑娘家一样,兰花图样的小洋伞、镶玉的小镜子、颜色光鲜的银簪,我都是喜欢的,没有确切的用场,亦不贵重,全部加起来也不抵一日的房钱。大包小包提了一手,最后走到书摊时额头上已出了一层细汗,看着满目的老蓝封皮的旧籍古本,忽然觉得很讽刺,既是永远也没有机会的,又何必如此拼命。我苦笑笑,蹲下来翻看摊子上的书。
“喜儿?”我愣一愣赶紧抬头,竟是那要命的三哥哥。“哎呀可找到你了,你住在哪个旅店里呀?”我不顾一切地跳起来抓牢他的胳膊,“你可害死我了……你不晓得我快疯掉了,找来找去这边那边的……呃,这个……”——挽着三哥哥的是一个妆容精致的姑娘,我开始结巴。“这是婉梅姐姐呀,你忘记了吗,小时候可给过你糖吃呢。”三哥哥回头看她,眼睛里柔情蜜意满满的似要向外溢,我忽然觉得很恶心,我放开他,“你们慢慢逛,我回家了。”我几乎是转身就走,后面三哥哥迟疑地说:“喜儿,路远……你自己小心呀。”
——自己小心,最后也不过如是啊。
我自然会自己小心的,何劳你挂念。
晴檐多风,柳花如洒。
离秋试已经有小半年,初春的太阳照得谷里的姊妹们益发光艳青春。娘从大女儿家住到小女儿家,一家一月,我也乐得轻松,每日只煮些清粥,歪在后院看唐诗。
三哥哥落榜,回家来过一次。三哥哥家中并无长辈,只有一个远嫁多年的姐姐,他便只有往我家跑,我闭了门坐在后院,不睬他,任他在外面苦兮兮地喊。如此这般三日,三哥哥也便不来了,我一天坐到夕阳落下,满谷的红,薄薄地浸出冷来,我坐在床里,烛火昏黄,心里淡漠的凄凉便涌潮一般,不管怎么样,我顶顶依赖的三哥哥也只坚持了三日便弃我而去,那些笑的脸,温厚的眼神,是不是真的只是自己的自以为是呢。
姑娘的心思总是这样啊,试探他,试探他,过了头,也真的失了心魂。
可那些青翠若玉的温润往事,都是假的吗。
五岁,跟着三哥哥去偷核桃,软皮的青绿果子没一点核桃样子,我蹲在矮墙上,三哥哥拿外褂裹了核桃递出来,我力气小,一个没接稳一包核桃全掉回了院子里,引出了狗来,三哥哥倒吊在树上怕得要死,我又哭又笑,像个小傻子。
七岁,和三哥哥跑到镇上去看戏,演的是杀头,却像打闹变戏法一样,红红绿绿,一个尖厉的女声唱出颤颤巍巍一句“不曾听得那小妖精——”三哥哥攥我的手一抖,我大方地转过头看住他:“我就是小妖精,我们都是妖精,有什么关系。”三哥哥笑笑,剥了花生塞在我嘴里。
十二岁,在学堂里同三哥哥坐在一道,一个小我一岁的男孩子跑过来狠命地捏了一下我的面颊:“他们都说你的面孔比姑娘家都要滑嫩,连狐狸精都比不过……”我怔怔,三哥哥劈手拎起那个白痴就在墙上撞,直到鼻血横流。那天我躲在树下哭,我不明白为什么妖精就是拿来唾骂和作践的。三哥哥盯了我半天,最后俯下身来在我额头上亲了一下,“是妖精,有什么关系。”
十五岁,三哥哥被娘用笤帚打,是因为我在家里大嚷要嫁三哥哥惹怒了她,而这时候三哥哥替我挡了一下。后来娘消了气,三哥哥也不大来找我,到哪里也不再拖着我的手。“你这是怕我娘么,我不怕……”我去拉他。可是三哥哥客客气气地拨开我的手,“我们都大了,别这样。”他竟然说别这样。后来三哥哥便时常逃学去那勾栏瓦舍,只在放学时带着一身香粉味站在城门口等着,帮我提着书,默默地走回去。
都是这样的么,你?那么现在,你是真的不要回来了么?留我这个笨姑娘,自以为学了《论语》学了《中庸》便和你有了可说的毫不流俗的话,自以为我一日三日五日地撒娇胡闹都是理所当然,自以为和你一道长大便好永生永世地赖住你,即使不那么看得起你,你也不能丢下我。你是不是老早就厌弃?你是不是从来都觉得我很可笑?原来在我心里偷偷不屑的时候你也根本就没想过要给我机会来鄙弃你。是我自以为是了,对不起。
我拥起一床冷冰冰的被子,眼睛流泪流得发痒。
回塘滟滟,清溪入月。
三哥哥走后我清清寡寡在家睡了好几天,直到渍得细软的黄瓜吃起来像破絮一样糟糕,我不得不认真起来洗了面,走到屋外去。
屋外,站着柳荇。
我晓得我的面孔因为长久的干燥和不见光而显得尤其苍白,嘴唇也那么僵硬。我听见他说:“你饿不饿?”而我还未张嘴就是一阵晕眩。
原来他找我找了那么久啊,从整个临安城问起,几乎被当作疯子。后来遇见我们的先生,便摸了黑赶来,“你住的这个地方倒是真够‘碧山云梦’的,他们都告诉我不住人的不住人的,可是我想,只要你是住在这里啊,就是有怪物,我也要来的。”柳荇微笑着坐在我的床头,手里捏着掰成小块的酥饼,细心地蘸上豆浆来喂我,“你干什么要把自己饿昏过去哪,你看看,我这副不人不鬼的样子还没晕倒呢。”他的头发沾着草屑,干净的青布外衣被钩得东一口子西一口子的,脸好像也更瘦了些。我别过头,心里一紧。“其实——”声音柔软下来,“你不用逃避,不用的。”我知道他在认真地看着我,而我却只能再侧过去些,闭上眼睛。
后来柳荇就在我家里住了好几天,听起来很奇怪,被那些老头子晓得不知道要弄出多大风波来。其实什么事情都没有的。他在我的墙壁上写诗,搞得墨色横陈,一塌糊涂。“你这样弄成黑糊糊的,人家还以为我的闺房是猪圈呢。”我盯住一股流下来的墨水轻声咕哝了一句,柳荇就大笑。
我们也喝酒,有的时候一边喝一边笑,骂诗骂史骂奸臣;有的时候是哭,一边喊着娘和三哥哥,一边抹脸。醉了他就躺在厅堂里的草席上睡,乱糟糟的头发缠在一起让人看得心烦不已,而面孔却又出奇地干净。
这样的情谊啊,这种似是而非的暧昧啊,危险得好像带着毒花汁的甜味一般,我惶惑,却也期待。屋后的瓦檐上水一滴一滴地解读着春雨,那么谁来读我的心?
春渐渐深了,夏的辉光和润泽的绿色在山谷里显得特别生动。而这时柳荇终于要回去了,他在吃饭时郑重地望着我:“其实——颜喜,你知道我父亲么?”我正在扒饭,就随便摇了摇头。
“我父亲是柳广鳞……而且,六月初八那一天,我要娶容澜公主了。”
我怔住,诧异地抬头,我只觉得柳荇的面孔从没这么陌生过——“那么……你这是抓住最后的机会……来……”我牙齿开始发抖,身上的凉意一层层从皮肤上冒出来。
“不不,不是的,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他辩解着站起来,“我能够退婚,我可以……”
“你不行的。”我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出这句话来,“你们是一样的,带着假意的温暖和仁善走过来要把心给我看,我不要看,我不想看。你要走就快点走。”我想都没想就把满碗的饭朝他扔了过去。
他没有躲,饭粒粘得他满身都是:“喜……喜儿,我第一次这么叫你,我也最后一次问你,你能不能认真告诉我,谁是你三哥哥?”
我不可置信地瞪住他,手脚冰凉。
……
杂乱的字条,却仍细心地用瓦罐压住一角:“你念叨他的名字这么多,却从未甚至只让我说出我的心。这又算什么。你言语中动作里刻意的疏离是不是已经表明了你的心迹?是我自不量力。从此不会再打扰。”我看着这一色一样的软宣,这儿却只有怒意在里面,其实又能苛责谁,人妖殊途,不过是这样。
虹梁水陌,杏花疏影。
我最后还是打算去那要命的伤心的临安城,去打听一下,下一次科考是什么时候。我仍在当时的旧书摊翻拣,老板的面色很不好,意思是要买快买不买拉倒,突然见他变了副脸色,
“哟,林夫人,您来瞧瞧啊。”回头看见是婉梅。
“你——”
“我最后嫁的不是你三哥哥,是林友江,你知道吧,六十岁了,待我倒是真好。”
“那么三……”
“去抗金了,晓得么,这人,最后这么明白的一个脑袋居然出了这种主意……我不愿意……这么快……就做寡妇,你知道么,嫁那老头都比跟他强。”
“……”
“啊,这里还有信呢,给你的,是他表明心迹吧,那我也只好死心了,呵呵。”
泛黄的纸,好看的笔迹:
喜儿,见字如面。
我晓得你是看《庄子》的,定是觉得我有时太功利,你的心总是能像初生那么干净,我只能仰望。我不是不想与你在一起,其实我一直都知道,我不是山槐精,我是真真正正的人,二十年前被丢在山里的小孩儿,靠着着四邻八舍的接济过来,最后我还是怯懦了,人妖殊途,我实在不敢担当。我流连……那些地方,是为了让你不要对我有幻想。
不要让我的褶皱蹉跎你的一生。
但……那个吻……不是占你的便宜。是真心真意。
你的三哥哥
我面对着这纸,痛哭失声。我袖中另外一封是娘让桔梗哥哥带来的:
喜。
娘最后这日子便在你颜桐姐姐这儿过了,娘最后要告诉你,你不是娘亲生的,你的母亲是村那边的一个农妇,是……难产。你好好想一想,你是不是从未像姐姐那样使过法力?娘一直阻止你同那山槐来往就是这个原因哪。你是人,人妖殊途啊。
娘让年你念书,是想让你最后能像那诗书人家的小姐一样规矩地嫁个好人家,可是你看,最后倒是野了你的心。你不会女红不会做饭,到时候,还得回这儿来让你颜桐姐姐教的。
不管怎么样,娘总是要你开心些,做个好姑娘。
……
你们都那么说,这残酷的,人妖殊途。
人妖殊途。
曾以为的澄澈的少年情谊和高朗诗书,终是这样生硬地隐没了,滴水漫过花的掌心,没有痕迹。其实我晓得的,不是什么人妖殊途啊,我为这妖的身世曾伤心,这伤心让我益发地依赖身边这个笑容温厚的人,而他最后依然不敢与我厮守。我曾为这妖的身世对那颗轻狂而细致的心心怀歉疚,却依旧不可抑制地贪恋那一瞬绕指的和暖与温柔,最后成全他收拾遍一片残破的心,奔向他的荣华和灿烂。
不是人妖殊途的借口。是心的隙壑,心的南辕北辙。
……
四年后。
三哥哥终是没有回来。
手中的书袋很沉,好容易弄成了当年的男子模样,绿琉璃的簪子也是使不了啦——最后用了青带束发,其实也满清爽好看的。我的褡兜里是三哥哥第一次买给我的水红色胭脂,颜色不好看,而且已经干掉,不能再用的,只是粗糙的黄铜盒盖上是三哥哥刻的歪扭一个“喜”,却不曾想,永是这单喜,孤单更甚。
还是当年那客栈。
坐下吃面,突然跑来一个伙计,满面兴奋地递过一个布包来,“快快,这是驸马爷赏你的!”
镯子。
红丝线。
我奔到门外,朝他瞪眼睛:“赏我的?”
柳荇坐在轿子里,无奈地做着口型:“不是赏不是赏,本来就是给你的。”
我得意地笑,却意外地觉得眼睛发酸。
那边挥挥手,起轿走了。
断鸿声里,立尽斜阳。